光澤度是重要的產品外觀特征,規范地測量產品的光澤度才可以確保更好的幫助產品外觀質量的生產和檢驗。本文以彩色涂層板為例,詳細介紹了彩色涂層板光澤度的標準檢測方法。參照文件《GB/T13448-2019》。
1 通則
本方法適用于彩涂板涂層鏡面光澤的測定。
2 原理
通過測定涂層鏡面相對光反射率即可測出試樣的鏡面光澤,測量單位為GU。
3 試驗裝置和材料
3.160°光澤儀或多角度光澤儀,設備測量示值誤差不大于0GU。
3.2校準板:通常為儀器自帶的拋光玻璃板或陶瓷板,用于儀器校準。
4 試樣制備和試驗環境
4.1試樣尺寸不小于71mm×110mm,試樣應平整、無油污、無損傷、邊緣無毛刺。
4.2試驗在試驗室環境下進行。如有爭議時,應將待測試樣在溫度為23℃士2℃,相對濕度為10%
士1%的環境中至少放置24h后再進行試驗。
5 試驗步驟
5.1儀器校準和準確度驗證
按照設備說明書的規定,進行光澤儀校準,校準結果應符合設備說明書的要求。采用光澤標準板或自制光澤標準樣板,對校準后的儀器進行準確度的驗證試驗。驗證試驗的準確度和試驗頻度可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制定驗證試驗的準確度要求時,需同時考慮設備和標準板的準確度。
5.2測量
53.2.1通常采用60°光澤儀。如供需雙方協商一致,也可采用20°、81或其他角度光澤儀。
5.2.2將光澤儀平行于彩涂板軋制方向(光澤儀的入射角和反射角的軸線平行于彩涂板軋制方向)測定試樣的鏡面光澤。至少在試樣表面3個不同部位進行測定,分別記錄光澤讀數。如供需雙方協商一致,也可采用其他測量方向。
6 結果的表示
3個不同測量部位涂層鏡面光澤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該試樣的光澤,單位為GU。
7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a)采用的試驗標準和協商條款;b)儀器型號,選擇的入射角;c)試樣信息;d)試驗結果;e)試驗日期和試驗人員;f)測量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