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吸毒?”“是”“你作為一名法官,是否知道吸毒、販毒的量刑政策?”“知道。”昨日上午,“販毒法官”車建彬出庭受審。他當庭質疑多起販毒指控,并堅稱自己只是為馬志保提供過毒品一起吸食,但自己販毒的事實與馬志保無關。
對于指控 “之前腦袋發昏,不知道說了什么”
針對車建彬販毒的指控共有23起,時間跨度從2009年8月至2010年3月21日,7個月時間里,車建彬先后自己販賣或指使胡高偉、劉慧芳販毒達9000多克。當車建彬站到被告席上,他對大部分販毒指控予以承認,卻對其中的數宗指控提出質疑。
檢方指控車建彬伙同劉慧芳于2009年8月至10月先后3次前往景洪購買毒品,然后由劉慧芳縫在內衣里帶回石屏,數量為706顆。車建彬辯稱,他帶著劉慧芳到景洪購買毒品是為了自己吸食,并不是為了販賣,當時在景洪購買了約300顆,吃剩下的數量只有幾十顆。
檢方指控他于2009年12月16日將500顆毒品藏在硬盤中,交由劉慧芳以郵寄的方式運往成都。但車建彬說那些毒品是帶到四川自己吸食的,數量也沒有500顆。
檢方指控他2010年3月31日,指使劉慧芳乘車去成都,劉慧芳在前往彌勒途中被抓,查獲毒品2065.52克。對于這個指控,車建彬說那批毒品并不是他的,而是景洪人周三燕寄存在他那里的。
對于檢方指控其于2010年2月22日至3月27日,伙同劉慧芳先后7次將6800顆毒品通過客車帶到個舊販賣給洪戰國的指控,車建彬辯稱,那些毒品是元江武裝部大老黑(綽號)賣給洪戰國的,洪戰國給他的錢他也都交給了大老黑。
由于車建彬推翻了很多在公安機關所作的口供,檢察機關詢問他是否遭到過刑訊逼供。車建彬表示:自己沒有遭到刑訊逼供,但當時被問的問題太多了,腦袋有些發昏,不知道自己到底說了些什么。
對于老大 否認販毒和馬志保有關
車建彬交代,1999年,他在元陽縣法院工作時認識了馬志保,但兩人是一般朋友,只是常在一起吃飯。他聽說馬志保會和人打架,但他從來沒有見到過。在他調到石屏工作后,他和馬志保一起合作開發過礦山,當時他投資了70多萬(對于這筆投資,他解釋是自己開礦賺到的),馬志保投資了40多萬,后來他們把這礦山賣得近千萬。這些錢都是他管理的,拿到錢后,他購買了一輛寶馬汽車。
公訴機關問他馬志保是否在販毒中獲利,或者為其販毒提供過資金,車建彬稱從來沒有,他只是曾經在2009年先后3次給馬志保提供過毒品一起吸食。
在本案中,另一個涉毒嫌疑人唐恒云是被車建彬檢舉的,檢方詢問車建彬唐恒云和馬志保之間是否有聯系,車建彬交代,唐恒云到個舊后,曾開過桑拿室,容留了很多人在里面販賣毒品。后來他曾聽唐恒云說過,馬志保的情婦蘭敏給他3萬元,用于唐恒云販毒的啟動資金。車建彬還供述,唐恒云曾經找過車建彬要求其介紹一些吸毒的老板,他把這個事情告訴給馬志保,馬志保讓他不要介紹。但馬志保曾經帶唐恒云到石屏認識過一些老板,還讓這些老板照顧唐恒云的生意。
馬志保案發后,蘭敏曾經打電話要求車建彬湊80萬元錢在北京活動用。但車建彬只湊了20萬元,還沒來得及送給蘭敏就被警方抓了。
對于情婦 “她運毒并不完全知情”
劉慧芳也是馬志保涉黑案的被告人之一,她涉嫌罪名是販賣、運輸毒品罪。年僅22歲的女孩有自己的工作,但成了車建彬的情婦。在車建彬販毒指控中,涉及到劉慧芳的指控有9起。據車建彬交代,他讓劉慧芳去販毒,所有販毒資金都是他的,販毒方式、販毒的地點和買毒的人都是他聯系的。
車建彬承認,劉慧芳幫助他運毒是在不完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的,因為有時他根本不會告訴劉慧芳運輸的到底是什么東西。劉慧芳到底幫他運輸過多少毒品,他說“不清楚,因為沒有稱過”。
檢方介紹,車建彬案發后,檢方曾經發現車建彬和劉慧芳的戶頭先后給景洪一人的賬戶打過160多萬元的資金,對于這筆錢,車建彬說除了一部分是買毒品外,有一部分是為了償還賭債。至于這兩種的比例是多少,他記不清楚了。